尊敬的投资者: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登记日均为2020年10月15日,配债申购日均为2020年10月16日,配债代码分别为“080703”、“380505”。
登记日持有“恒逸石化”、“川金诺”的信用账户客户,可通过信用账户的“担保品卖出”菜单进行配售申报,代码、价格、数量等要素的输入与普通账户配售的要求一致。
另外,登记日持有“恒逸石化”融券负债的客户,适用以下条款: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四)如果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股、增发、配售可转债和配发权证的,乙方未明确表示放弃主张该权益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增发新股和优先认购权:乙方根据甲方融入证券实际数量,结合发行或认购价格,计算甲方需补偿金额。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增发或优先认购证券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发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
补偿金额大于零时,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补偿,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扣收。补偿金额小于零时,补偿金额记为零。”(甲方指信用客户,乙方指长江证券)
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川金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恒逸石化: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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