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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规范工作的公告

2021-12-03 09:41:17 来源:

关于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规范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关于账户实名制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结算公司《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相关规范,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续开展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规范工作,提请投资者主动完善身份信息资料,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规范标准

  客户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客户的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国籍、手机号码、职业、联系地址、年收入、关联人(代理人、受益人、实控人)、特定自然人标识等;非自然人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行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币种、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有效期)、受益所有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地址、判定受益人方式、特定自然人标识)等。

  二、规范方式

  (一)我公司支持投资者新开账户时,通过开户系统按规范标准提供身份信息资料。

  (二)我公司支持已开立账户、但留存身份信息资料不规范的客户,通过网上自助方式或亲临任一营业部进行修改完善。请您通过长江e号(V10.5以上版本)APP掌厅“个人资料修改”(我-业务办理-个人资料修改),查询和确认在我公司留存的身份信息,如发现信息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请立即修改完善。

  (三)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将自2021年12月31日开始按照《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2.2版)》向基金公司报送基金产品投资者反洗钱信息。对于我公司客户可以按照一定对应关系予以规范的特定信息,将批量进行自动更新:1、自然人客户未明确年收入的,初始设置为0-10万元;2、自然人客户未填报受益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初始设置为该客户本人;3、非自然人客户未填报组织机构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的,根据该客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设置;4、联系地址缺少国家或省信息的,根据客户留存的市、区信息进行完善;5、其他格式不规范的,按照要求予以规范格式。

  对于以上自动更新的信息,请相关客户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长江e号(V10.5以上版本)APP掌厅“个人资料修改”(我-业务办理-个人资料修改)或亲临我公司任一营业部,进行检查确认,如发现信息不准确,请立即修改完善。

  三、相关事项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信息报送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如您的账户仍存在未完善的信息,将可能影响您的基金交易,敬请您高度重视,尽快检查确认和规范完善。

同时,为全力做好客户服务,我公司将适时对相关客户发送长江e号APP消息、或客户经理通知,提醒完善身份信息。郑重提醒:我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方式获取您的账户密码等隐私信息,请您注意甄别假冒客服热线或虚假网站,保护好自身信息安全,按照我公司规定的路径更新身份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开户营业部,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联系客服热线95579。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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