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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0-05-07 16:40:06 来源:

1、对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有何规定或限制?

融资融券业务具有信贷业务的特性,风险高于普通经纪业务,需要投资者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较高的投资能力。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2、对授予投资者信用额度有何规定?

信用额度是融资额度与融券额度的总称。
首先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提出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确定投资者是否具备业务资格。其次证券公司对具备业务资格的投资者进行征信,只有通过征信要求的投资者才会被授予信用额度。 证券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公司自身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投资者的具体信用额度。

3、在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需要签订哪些协议,做好哪些交易上的准备?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4、投资者能与多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协议吗?

不能,投资者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5、能否介绍一下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收费情况?

投资者融资产生融资利息,融券产生融券费用,证券交易产生各项交易手续费,逾期未偿还债务的需要向证券公司支付违约金。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融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按照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的天数计算。证券公司应当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营运成本、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资信情况等因素确定融资融券的利率与费率,并在营业场所内公示。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某证券公司融资年利率7%,交易手续费率3‰,客户王某于2009年2月1日获取融资信用额度1000000元,2月16日以每股10元融资买入000001(深发展)10000股,当日清算后融资负债100300元[(10*10000)*(1+3‰)]。3月5日以每股12元将10000股深发展全数抛出,这笔融资交易客户共需归还证券公司100631.55元,其中融资负债本金100300元,融资利息331.55元[(100300*7%*17)/360]。

6、什么股票可以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呢?

股票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在过去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 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
B 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C 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7)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在试点初期,交易所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同时,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因此,投资者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

7、证券出现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等情况时,投资者如何处理相关融资融券关系?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到期日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延长融资融券关系期限,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

8、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会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1)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2)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3)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4)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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